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级网站是指学校机关职能部门、系(部)、直属附属单位、各级科研机构等单位建设的网站(以下简称二级网站)。
第二条二级网站是各单位对外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树立良好形象的窗口。为提升二级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三条二级网站的建设与运行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协调下进行管理。
第四条二级网站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各单位需成立网站管理工作小组,并明确网站负责人与网站管理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站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保证信息及时更新,杜绝非法信息出现。
(三)定期参加网站技术培训,负责基本的技术管理,承担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二级网站的统筹、审批、培训、技术支持、监督与评价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制定学校网站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项目。
(二)负责审批各单位网站开通申请。
(三)为二级网站提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包括网络环境、托管服务器服务、域名服务(DNS)、网站集群平台,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四)监控各单位网站的运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网站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五)会同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定期对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