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09]26号
各系、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加强和规范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的管理,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现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
附件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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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管理办法 通知
报:自治区教育厅
送:陈文开书记、义祥辉校长、吴江萍副书记及党委委员
中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印发 2009年10月22日
录入:郭晓民 校对:刘冬良 (共印发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