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发布审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校范围
校级和各二级单位刊物(含内部)、网站、新媒体、广播、宣传栏、电子屏、海报等信息发布,以及学校对外出版物和对外媒发布的所有信息。
二、审校责任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审校人员要全面把关、严格审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防止泄密、错误和有害信息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和传播。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各级校园媒体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统筹管理,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察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负责对各部门建立的二级媒体平台进行审批备案和监督审查。
2.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官方网站中学校新闻(含“校园快讯”)、通知公告栏目和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的信息发布、审核,党委宣传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
3.各部门负责所属二级网站、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平台及在学校官方网站中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审核,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4.在各级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由“三审三校”各环节的负责人员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三、审核标准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主题积极向上,坚持主流价值观,杜绝各类“标题党”行为;
2.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校情,严守宣传纪律,防止信息泄密;
3.内容真实客观,时效性强;
4.语言流畅,逻辑严密,遵守汉语言文字规范;
5.表述严谨,信息准确,内容完整。
6.图片清晰,准确、全面反映新闻要素。
四、校对内容和要求
(一)校对内容
1.错别字;
2.文法修辞差错;
3.不当的表述和提法;
4.标点符号错误;
5.稿件所存疑点;
6.版式误差。
(二)校对要求
通读文本,逐字逐句仔细核对和校正。
五、审校流程
(一)校级信息发布
1.学校刊物
责任编辑一审(一校),编辑部主任二审(二校)、外审,主编三审(三校)。
2.学校官方网站
撰稿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审(一校),新闻中心负责人二审(二校),党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三审(三校)。
3.学校官方新媒体(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
新媒体责任编辑一审(一校),新媒体指导教师二审(二校),党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三审(三校)。
4.学校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屏、条幅、海
报、展架等
主办单位经办人一审(一校),分管负责人二审(二校),主要负责人三审(三校)。
注:以上校级信息发布内容,根据需要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二)二级单位信息发布
1.二级单位内部报纸、刊物
责任编辑一审(一校),编辑部主任二审(二校)、外审,主编三审(三校)。
2.二级单位网站
单位网络管理员一审(一校),单位分管宣传负责人二审(二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三校)。
3.二级单位新媒体
单位新媒体责任编辑一审(一校),单位新媒体指导教师或分管负责人二审(二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三校)。
4.二级单位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屏、海报、条幅、展架等
单位经办人一审(一校),单位分管负责人二审(二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三校)。
注:以上二级单位信息发布内容,根据需要可请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三)对外信息发布(投稿外媒、外媒采访、新闻发布、对外公告、对外出版物等)
主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审(一校),新闻中心主要负责人二审(二校),党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三审(三校)。
注:1.学校对外信息发布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归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信息。2.各单位拟邀请校外媒体进校采访,须事先向党委宣传部申报,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3.以上对外信息发布内容,根据需要可请示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六、相关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始终把严格规范作为信息发布的根本遵循,切实提高学校信息发布质量,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严格审校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把信息来源、严把审校程序、严把观点内容,把好发布信息的导向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守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在本单位(部门)网站发布信息时,必须注明一审、二审、三审人员姓名。
3.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学校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问题发生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